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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蚁集团首次公开募股对证券业务的警示
2020 年 11 月 23 日

2020年11月4日,香港的金融市场并未因为2020年美国总统大选的结果而动摇,而是当中国监管机构在蚂蚁集团(电子商务巨头 “阿里巴巴” 的关联公司)股票开始在上海和香港挂牌交易的三天前,暂停了这备受期待且本来将成为有史以来最大股票交易的首次公开募股计划。蚂蚁集团提供广泛的金融产品服务,例如通过其流行的应用程序 “支付宝” 进行电子支付、财富管理、保险产品、小额贷款和实时信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声明,蚂蚁集团的首次公开募股被推迟的原因是有“重大事项”可能导致该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或者信息披露要求”。目前尚不清楚首次公开募股何时能够恢复。

金融科技(Fintech)的兴起和监管对策

近年来,蚂蚁集团等公司的电子化和社交媒体使用的增长改变了金融产品的营销或发放方式。此增长是由规模较小的业务所驱动的,这些业务已转向资产负债表外的影子银行业务,并在正规银行业务之外开展业务,以及通常受到较低程度的监管。传统的银行业务模式把小型企业的贷款视为高风险,因为这些企业通常在缺乏标准信用评分系统或非流动性扺押的环境中无法表现偿还贷款的能力。

自2020年3月以来,世界各地的监管机构一直在集中精力应对新冠肺炎危机。可以说金融科技甚至在商业世界中引入了社交距离,因为金融公司引入了和消费者已经广泛采用的电子金融技术,例如远程银行服务、在线开设账户及无线付款。这可能导致在“虚拟”平台上发生更多金融犯罪和欺诈,最终将导致证券和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加强监管。

香港的监管机构也积极提供更多指导方针,以应对金融科技的迅速兴起。在过去的几年中,证监会行使其权力来监管《证券及期货条例》中属于“证券”定义的虚拟资产,并且有望将其权力扩展至在线平台。例如,提供至少一种虚拟资产的在线平台可能会受到证监会监管,然后可能包括监管其他实际上不是“证券”的虚拟资产。预计香港将很快会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对适用于交易任何形式的虚拟资产(例如加密货币)的在线平台引入新的许可制度,即使这些虚拟资产均不在“证券”的法律定义之内。

管理风险

蚂蚁集团首次公开募股的事件凸显了与监管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并与监管机构发布的最新准则保持同步的重要性。我们预计,香港的监管机构将与内地的监管机构认识到金融技术的进步且金融科技将继续创新,将一同继续调整其规则,以追上更多创新金融科技的步伐。这并不意味着监管机构将不会鼓励金融科技创新,证监会引入了监管沙盒便证明了这一点,这才使新构思得以形成和发展。

但是主要的问题远比一次首次公开募股的结果大得多。突破性的金融变革将越来越要求监管机构了解科技及金融监管、潜在风险和金融稳定,以及投资者保护如何在21世纪中能够同时并存。除了对蚂蚁集团的网络联合贷款业务和贷款便利化的监管外,其他创新的金融科技将需要监管机构(例如中央银行数字货币)进行更多的研究,这不仅在中国内地,还在许多欧洲国家都越来越受到关注。监管机构还可以考虑人工智能,云端计算以及其他复杂金融算法的影响,这可能会迫使对许多目前未受监管的技术公司受到监管,以保护大众投资者。

中国大陆刚刚公布了由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起草的限制小额贷款的管理暂行办法,并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至2020年12月2日。该草案对网络贷款人提出了新要求,其中一项是在任何与银行的联合贷款中,网络贷款人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再者,对于在跨地区提供网络贷款的小额贷款人,其注册资本门坎订为人民币50亿元。目前的门坎因省份而异,但远低于人民币10亿元。

根据该草案,如果小额贷款人从电子商务平台获取借款人数据以评估其信用,就必须与中央银行共享信用信息。

为了应对这些及其他不断变化的规则,企业应积极寻求法律建议,以识别其业务中的风险,确保合规性并进一步预计及最大程度地降低法规变化所带来的风险。

如果您对上述电子新闻有任何疑问,或者我们的律师如何可以提供进一步的帮助,本所经验丰富的律师将很高兴为您提供策略咨询、交易、调查和执行方面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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